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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中心公告:磐石市明城镇经开区抵债资产出租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告

磐石市明城镇经济开发区五金工业园区金亚路北侧

房屋建筑物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整体出租

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告

吉市产权公发 [2021]第12号


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接受委托,公开出租以下标的:

  一、出租标的:磐石市明城镇经济开发区五金工业园区金亚路北侧房屋建筑物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整体出租。

  二、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位于磐石市明城经济开发区。该出租资产土地面积30000平方米;地上附着物为:7项构筑物、3处无证房、5栋有证工业用房(面积分别为5245.86平方米、3731.42平方米、200平方米、294.38平方米、1381.12平方米)。

  三、挂牌年租金价格:40万元。

  四、登记保证金:15万元。

  五、租赁期限:三年。

  六、租金及交纳方式:首年租金以本次挂牌标的实际成交金额支付,签订租赁合同后7日内交纳首年租金,下年度租金在本期租金到期前30日内一次性支付,以此类推。第二、三年租金以本次成交金额为基数逐年递增5万元。

  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八、登记保证金交纳方式:

  1、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不接受现金交纳)。

  2、交纳要求:法人单位报名需由公司账户转账,个人需由本人名下银行卡转账。

  3、产权中心账户信息:

  账户名:吉林市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

  账号:0720622011015200000025,

  开户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行号:314242000603。

  4、如果意向承租方出现违约情形,承租方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产权中心账户,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弥补差额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价高于此次成交价、不需弥补差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该承租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产权中心及相关方有向承租方追索的权利。

  九、招租方式 :动态报价。竞租人登录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产权竞价登陆”新点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进行报价。

  十、自由报价起止时间:2021年3月4日9:00—2021年3月25日9:00。

  十一、限时报价起始时间:2021年3月25日9:00,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

  十二、登记报名时间:2021年3月4日9:00—2021年3月24日15:00时,有意竞租者须在报名期限内将足额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十三、招租条件:

  1、承租方对出租资产进行现场实地查验,对出租资产现状、存在问题以及需要包括但不限于维修、维护、添置、添加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后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知悉并认可。出租方厂区车间内的95台/套机器设备由于无法搬迁,一并交由承租方管理。

  2、承租方需承诺:承租方不得利用出租资产进行法律所禁止的事项或经营行为,并按照双方约定用途进行相关经营活动,保证租赁期间不任意改变用途。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出借该资产。

  3、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资产后,承租方应当科学、合理管理使用该资产,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该资产的维修、维护、管理等一切责任,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该资产损毁、灭失或丧失使用功能、使用价值等一切损失,承租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厂区车间内的95台/套机器设备交由承租方后,承租方应当科学、合理管理该资产,并承担该资产的维护、管理等一切责任,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该资产损毁、灭失或丧失使用功能、使用价值等一切损失,承租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资产(含厂区车间内的95台/套机器设备)后,由于管理使用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用气、供暖、维修、维护、安装、装修以及因上述管理使用行为而添置、添加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一切费用及相关管理使用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在实施上述管理使用行为的过程中不得改变租赁资产的主体结构,且无论本协议因何种原因解除、终止后,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主张因上述管理使用行为而产生的残值。

  7、因上述管理使用行为与出租资产形成附合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物品以及添置、添加的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所有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承租方亦不得就相关物品以及添置、添加的配套设施、设备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没有形成附合的物品、设施、设备,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负责自行拆除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方需在本协议约定搬离或出租方要求提前搬离的时限内完成拆除工作,并不得对出租资产造成任何损失,如造成损失则承租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租赁期间出租方有权随时出售该资产,并有权随时要求承租方提前搬离,承租方必须在收到我公司《限期撤离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无条件提前搬离。

  9、租赁期间如政府或相关部门、单位收储、征收该资产,则出租方有权随时要求承租方提前搬离,承租方必须在收到我公司《限期撤离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无条件提前搬离。

  10、租期届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租事宜,并履行公开招租等相关程序。如到期后出租方不再出租给承租方或承租方不再承租该资产,则承租方必须在租期届满之日起1个月内无条件搬离。

  11、如承租方到期搬离或提前搬离,承租方在管理使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搬离产生的搬迁费及经营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承租方不得向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1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竞价须知》。

  十四、报名条件: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五、特别提示:

  1、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了解标的的所有情况,查验标的现状及存在的瑕疵,对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最终承租方在成交前未详细咨询标的现状的,待承租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也表示对该标的瑕疵、现状认可,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公示图片仅供参考。以上披露内容与租赁合同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2、本标的承租方须向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4%收取。

  3、出租方就本次租赁行为开具合法税务发票。

  有意竞租者请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期限内到我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网址:ggzy.jlcity.gov.cn(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登记报名地点: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15室(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432-64820495

  联系人:杨女士、董女士